自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原件应及时归到自己的人事档案中,存放在相关人事部门。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其派遣后,按其就业单位,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本人无权携带人事档案,毕业当年未就业的,档案转到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就业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提取。有档案的情况下:如果已经工作了,应该把自考档案放在你单位的档案里,如果没有工作是学生在上学的,放在学校档案,毕业的放在学校时档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