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九族来自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九族”指亲属。“九族”是上自高王母、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母、王母、曾王母、高王母;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与其子(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姊妹与其子(甥女/甥男)、女儿与其子(孙女/孙男)、己之同族(母父、兄弟、男儿);母族三是指母之父族(姥爷一家)、母之母族(姥姥的娘家、姥姥家)、从母与其子(从母姊妹/从母兄弟);妻族二是指姥之父族(岳父一家)、姥之母族(岳母的娘家、姥姥家)。“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古代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古代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在重视亲缘血统的中周人里,一直都有一项被称为灭门律条的刑罚,那就是株连九族,其实在诛杀九族之外,还有七族、三族等刑律,这些殃及家人的惩罚都出自与“族”刑。其中以九族最为酷烈,就是将犯罪者所在的大家族中从高祖、曾祖、祖父、父亲、本人、子、孙、重孙、玄孙这九辈人全部杀光。
九族应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也就是说,一个家族中,只要有一个人犯有死罪,那么,不但整个家族都要灭绝,而且相关的家族都要牵涉进来。株连九族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这一违背人性但又斩草除根、清除复仇力量以及古代统治者自己津津乐道的恤刑原则的暴虐刑制在中国古代长盛不衰的根源,实在是中国传统法律中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九族指的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