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长是一个民间团体,只要在召开协会会议时有一定比例的人员提出,就可以重新选举。但现在协会很多得到政府的支持,所以,你如果要罢免这些会长希望你谨慎。
一、酝酿商议。
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商议罢免会长以及推荐继任候选人事宜;(按章程规定:1.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2.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或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监事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均应提出事由及议题。)
二、向业务主管单位汇报请示
向业务主管单位书面提出罢免要求,写明罢免依据;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继任候选人情况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审核人选是否符合候选人资格;
三、确定召开理事会
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复后,确定召开表决罢免和选举继任人的理事会的时间,向登记机关报备重大活动;按章程规定提前**天通知相关人员开会;(如被罢免人在此期书面申请辞职,则需要理事事会表决该申请并选举继任人)
四、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表决罢免提案
1.主持人宣布开会,讲明会议议题。
2.清点到会人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
3.推举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4.联名提出罢免要求的会员或理事提出罢免建议和理由;
5.被罢免人提出申辩意见(如被罢免人提出不申辩或已通知其本人而本人未到场,此程序可省略)(此程序不需对被罢免者的申辩意见进行表决);
6.无记名投票(会员或理事不能委托其他人投票);
7.公开监票、唱票、计票;
8.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五、如通过罢免提案,则按章程规定表决补选提案:
(省略)
会长拒绝选举,请问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