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开了一个商店,经营烟酒等商品。王先生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烟酒就直接从自己的商店

王先生开了一个商店,经营烟酒等商品。王先生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烟酒就直接从自己的商店拿,也从不记账,因为他觉得反正是自己开的商店,用的烟酒就是自己的东西。但是税务局的人员在检查时提出王先生有偷税的嫌疑,他觉得很不理解。你认为税务局的说法有道理吗,
2026年09月25日 03:2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王先生开的是商店,发生任何销售行为都应缴税,王先生自己使用,从财务角度可以默认为员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等附加。或者法人个人使用也可理解为法人分红应缴纳股息红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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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

合理,王先生开的是商店,发生任何销售行为都应缴税,王先生自己使用,财务角度可以默认为员工福利,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等附加!或者法人个人使用也可理解为法人分红应缴纳股息红利税!

网友(3):

一般来说,这种小卖店都是定额税。但如果王先生是一般纳税人,那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