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夫妻要离婚,现女方有病,男方不愿意负任何责任,该怎么办?答:根据《婚姻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现女方有病,如情况属实,肯定会造成生活困难。男方理应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女方。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对方有多么的可恶,但她总会有些让自己难以忘怀的恩典吧。
还是法律调解好了
什么病?
你就是父母的连心肉啊
找人规劝,如果无效就要诉诸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