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取暖费的问题

二手房买卖取暖费的问题房屋户主由于不在国内由他儿子在中间担保卖的房子,几个月之前所有手续交接都完成了,之后中介找到户主儿子说02年,03年取暖费没有交,收据单子也拿来了,让户主家交,但问题是,这个房子是户主一家05年买的,也顺利的过了户,现中介拿着收据要户主儿子补交02.03年的取暖费,不交就起诉,这个该怎么办?要是起诉该起诉对象是户主还是担保人户主的儿子?
2026年09月24日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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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你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此类问题的焦点是欠费的责任人是谁。如果买受人(现业主)2015年买的房子,那么2012及2013年的费用必须由前业主承担,问题是二手房买卖有一个房屋交付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前业主必须清理欠费,而且交易双方包括中介方要一起到物业部门核查,如果物业部门没有核查清楚前业主欠费,现在出现欠费则由物业承担责任,如果物业查出欠费,前业主没有清理,买受人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现在出现的欠费则由买受人承担。如果交易各方包括中介方没有到物业查询欠费,或者中介方没有提醒各方查询,那么这些欠费则由中介找前业主追索,因为中介业务中房屋交付是一个必须履行的程序,也是房地产经纪人的义务。假设要追索欠费并诉讼,那么被告应该是前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