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孩的户口原则上是应该办理的。按照现行的政策是随父母任何一方均可。如果不落,将会遇到上幼儿园、小学、预防接种等问题。新生儿出生后,一般来说1个月内要到派出所去报“出生”,即户籍登记。如果没有报的话,其实说明白点,这个就是“黑人”,法律意义上讲不存在这个人,那么孩子的权益如果得到保障。所以我认为,应该落下户口。
2、户口包括:农业户、家庭户和集体户3种。集体户当然算是深圳的户口,但具体在某些政策上,可能会与深圳的“家庭户”有所不同,各个城市都有这种情况。
3、不管是把孩子的户口先落在哪儿,你老婆把户口转为深户,和孩子是没有关系的。今后,你孩子迁到深圳妻子那儿,事由是投靠,你迁到深圳妻子那么,事由是夫妻团聚。事由不一样,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所以这个问题不是行不行的问题,而是先要解决你妻子深圳户口的问题。
4、公安机关办户籍,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只收取工本费。也就是户口本6元,户口内页0.5元/张。根据目前的一般情况,几乎没有什么费用。
5、关于再生的问题。现行的政策有相关规定,比如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等好几种情况,是允许生二胎的,这是不会被罚款的。不管罚不罚款,如果要迁往深圳,先要必须有当地的户籍,没有孩子户籍,也就谈不上迁移户口,所以,如果要到深圳,迁移户口和罚款是两码事。罚款和申报新生儿出生手续是相关联的,而罚款与户口从这个城市迁到那个城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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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常孩子落户,还是超生落户,是户口回迁办理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