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对待犯罪的态度

2026年09月27日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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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5月26日表示,新的未成年人两部法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全国未成年人提供的一份厚礼。如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一是坚持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二是对一些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该抱持一种宽容的态度。
      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有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受集体采访。
      郭林茂说,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所有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共同责任,全社会都要树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加倍呵护未成年人,采取各种方法创造最好的条件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又叫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处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事项,要想到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相冲突的时候,要优先考虑未成年人,比如遇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时候,要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二是对一些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该抱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未成年人出错甚至犯罪是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责于未成年人,相当程度是由成年人造成的。对罪错未成年人抱着宽容的态度,不要过度指责、过度惩罚,当然一些严重的恶性案件,要有必要的惩戒。对于罪错未成年人,主要还是要依靠教育,而不是依靠惩罚,更多是通过教育来挽救,这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的一个理念。
      郭林茂介绍,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是明确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概念,健全预防和矫治教育的措施;二是改革完善收容教养制度,将原来收容教养的对象实施分流。一方面,与刑法修改对接,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将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送专门学校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收容教养制度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专门矫治教育是采取比较严格的措施,就是闭环管理。”郭林茂说,所谓闭环管理,是适当借鉴疫情防控有关封闭管理措施。需要说明的,对这些未成年人不是限制人身自由,是在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专门学校学习,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工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矫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