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一笔投资款不能收回。手里仅有一张对方的收款收据,名目是投资款,由法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无约定回报率和偿还时间。对方收到款后,既不给投资人股东地位也不公开经营情况更无分红,公然侵占投资人权益。现在想通过法院诉讼连本带利讨回。问题:1)能收回投资款吗2)利的部分是按照同业平均利润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居民定期存款利率的倍数? 有无先例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