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回家十多天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2026年09月22日 06:02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需要查原因,看是谁的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网友(2):

不能确定是否算医疗事故。
死亡原因是否原来治疗的疾病,还是其他新发疾病,或者其他因素。还有如果是原来疾病导致死亡,是否出院前医生有无告知该风险。

网友(3):

不好说,认定医疗事故必须通过医调委专家进行技术鉴定,针对患者死亡原因除必要的证据唯一就是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