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公务员,其工作职能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司法局的招聘要求是: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司法局工作人员包括两类,其中一类是行政编制,也就是公务员。司法所公务员的编制在司法局,工资由司法局发放,并享受一定的特殊津贴。
2、另一类为社会工作者,专职负责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安置帮教。其中社工有一部分为公益性岗位招录,与人保局签订劳动合同,由人保局发放工资。另一部分为司法局自主招录,与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由司法局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