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中的当事人,虽然提出离婚。但是双方在没有离婚之前依然属于合法夫妻,那么双方就有在一起居住的权利。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之前,没有搬出去居住的必要,那么女方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其所租房的租金应该由个人承担。因为,其行为可以被认定位,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女方提出离婚后,在没有真正离婚前搬出去住,并且在外面租房子,这个租金肯定是女方自己出。女方这个时候也不可能说要求男方给他出租房子的钱。如果说她要求了,那就证明她并不是真的想要离婚。
现在,如果说不是夫妻协议离婚,一方想要诉讼离婚,必须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了。如果说女方还要男方支付房租,而男方也愿意替女方支付。那就说明夫妻之间感情没有破裂。还是有可以挽回的机会的。
如果夫妻真的离婚了,那么法院是会对他们的婚后财产进行分割的,而不会对个人的消费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