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看过《四点起床》和《早起的奇迹》以后,发现时间管理对一个人的重要性。
能够很好的自律也是高效能人士的一个显著特点,执行力更是他们手中的一副决胜王牌。
平凡的我,每天接触的都是平凡的人们,为了既不显得格格不入也不是随波逐流,我选择了一个自立的计划:余生大部分的闲余时间,都用来读书,读好书。在书里旅行,在书里安享晚年。
因为我深谙了读书带给我的益处。
我的父母都是从50年代艰辛生活过来的人,他们忍受过子辈们从未经历过的饥荒,温饱对于那一代人比受教育更重要。
母亲大字不识一个,但很勤劳,整天埋头苦干,从没有口传给我什么人生哲理,全靠我自己领会多少是多少。
父亲在家里五个兄弟姐们当中,是唯一一个初中毕业生。但据说,他们读书那会儿,也没真正读过几天书,几乎隔三差五的就是劳动和“文化革命”。
在他的世界里,天空不是纯净的蓝色,而是烧煤厂上空的污浊的灰色。
在他的世界里,从不知道细嚼慢咽不仅能品尝到食物的美味,而且吃相还是那么优雅,他(们)已经习惯了“争夺”式地近乎“狼吞虎咽”。在那个年代,如果有书生般的慢条斯理,除了被人笑话,还被饿死!
从小就喜欢读书,但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对于书里的知识也只是囫囵吞枣,并无吸收多少养分。
刚开始时确实如新婚娶老婆似的,一切都新鲜,亢奋。每天晨曦还没透进窗帘,我就早早起床了,严格地说不算起床,我只是躺在床上看书,并无肢体上的活动。为了不影响我家王先生,不开台灯,只好在手机上看电子书,开启夜间模式。
最近一个月,也许在我的影响下,他也渐渐养成了早起散步,带着我的坦克(狗宝贝)到处溜达。在他俩不在家的这个时间段,我可以开灯,看一会纸质书籍。等我看好了书,王先生也带回来了热气腾腾的早点,我起床梳洗,吃完上班。从看书到上班的这段时间,每一天我都偷得了4个小时。
顺便插一句:好的婚姻一定是将彼此蜕变得越来越好,而不是耗损彼此!
过了“新婚期”以后,懒散的恶习又重现江湖,它悄无声息地趁虚而入,打败了好几日早起的计划。还好,尽早被我发现了,转手就是一个反击。这不,今早又在简述发挥我话唠的潜质!
想想一年已接近尾声了,总结晨读带给我的收获还是蛮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