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帮忙,房产

我男朋友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没贷款,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现在又以他爸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把原来的那套房子的房产证拿去抵押贷款了,5年后才能拿回那个旧房子的房产证。我们现在还没结婚。请问5年后我们有必要去做房产公证吗,指的是原来那套,我朋友的名字那套。如不公证,那婚后房子有我的吗?况且以他爸妈名字买的这套房子,我还是要给按揭贷款的,请问,新房子有我的吗? 请问,我5年后是就将拿老房子拿去公证还是在那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呢?哪种好点呢⼀
2026年09月27日 21:2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结婚以后,贷款部分的50%属于你的财产。所谓的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把两个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法律区分,没有所谓的婚前公证把房子归两个人哈。
2、新房子肯定没有你的,《物权法》上说的很清楚,产权证上是哪个的名字,房子就是哪个的,且产权人拥有对此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
3、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就不能增加名字了。只能以过户的方式处理。

网友(2):

没有贷款的婚前房产,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无需交税,只需付手续费,非常便宜。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因此在产证上加名字,是对你最好的保障。

网友(3):

还没结婚就想着房产证啊,我看还是先搞好你们俩的关系吧

网友(4):

男朋友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5年后要么去公证,要么加名字二选一,不去做就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