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

家里老人家里的问题。老人家里原先有4间房屋,在58年大搬家的时候,由于家里没人了,房子被公社扒了3间用于建面粉厂,到了1965年,公社又要求把剩下的全扒完说是要在那个地方建银行,当时并未收到任何补偿,当时的公社书记承诺说是以后银行搬迁,房子还归还老人所有。可是来该处宅基地后来几经转手,并未归还老人,这件事成为了老人几十年来的一块心病。想请问专家老人是否可以要回宅基地使用权,或者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措施是什么?谢谢
2026年09月17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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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这种事情太难办了,,如果按照过去的解释,,地皮属于国家拥有,,私人只有使用权,,地皮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过去大队占别人的地,,也没给多少的钱,,如果根据现行的物权法,,来解释,,,和之前的,,条文就有冲突。。估计他们会赖账。。您可以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去咨询一下。。这里的人不会有准确的办法。。我也是农村的。。您说的这类事。。我们这里也有。。一直没给解决。。来回的踢皮球。都说不归自己管。。属于前任的事。。我也没文化,,对法律的理解也不多。。只有自己的一些看法,,说出来,,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