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给爸爸的拆迁房子,只办理了手续,爷爷就去世了,房子还在修建中,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属于爸爸吗?

只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奶奶在世,有6个兄弟姐妹,3个兄弟,3个姐妹,只有我奶奶同意才属于爸爸吗?以前爷爷奶奶借了我们十几万,当时爷爷奶奶都说以后这个房子给我爸爸,就当还爸爸钱,但没有写书面证明,就口头说,算证据吗?
2026年09月23日 05:2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奶奶还在世吗?你爷爷有几个孩子?遗嘱吗?

1、要是奶奶也不在了,你爸是独子,那房子就是你爸的
2、奶奶不在世,有几个兄弟姐妹,那一起平分
3、奶奶不在世,有遗嘱,按遗嘱分配

4,奶奶在世,奶奶一半,其他的由爷爷奶奶的孩子和奶奶平分或按遗嘱分配

按你这种情况,没遗嘱,你姑姑是有继承权的。房子最终的产权是,你奶奶1/2(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1/2是爷爷的遗产,奶奶、你爸、你姑要平均分配,也就是你爸只有房子的1/6产权。

要是你奶奶想把房子给你姑姑,你姑姑只能得到奶奶的4/6(奶奶份额1/2+继承来的1/6),再加上你姑姑能继承的1/6,总共有5/6。

你爸不同意也没多大关系,因为你爸只有1/6的份额,顶多再房产证上注明你爸是1/6的共有人。

网友(2):

如果有证据证明爷爷是要把该拆迁房赠予你爸爸的,而且奶奶也默认同意的话,那么房子还是应该是你爸爸的。
另外手续办理是否指名字变更成你爸爸。如果是这样那么赠与合同已经实践履行,他人无权干涉。

网友(3):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