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 的, 夫妻共同财产 均分,与是否有工作没有关系。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应该本着 共同财产 判决分配的原则进行。根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 、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4)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