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根据国家的继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继承的范围实际上是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祖父母。如果爷爷留下有效遗嘱让孙子继承,孙子才可以继承。如果孙子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或者在爷爷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去世,爷爷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或转继承。
法律分析
首先应该明确母亲没有继承权,其次如果父亲放弃继承权,如果爷爷还有其他子女。由其自己继承。法定继承中只要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就不能参与继承; 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如果留有遗嘱指定由某人继承的话,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孙子孙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顺位继承人。 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 1、代位继承,若外公在世,而母亲先予外公去世的,则外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 2、若此外孙子、孙女属于依靠外公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遗赠抚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外公死了外孙是否能继承遗产,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遗嘱继承、代位继承等特殊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外孙并不直接享有继承外公遗产的权利。但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或外公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外孙为继承人,则外孙有权继承遗产。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外孙并不在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中。因此,在没有遗嘱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外孙通常没有直接继承外公遗产的权利。
二、代位继承情况
然而,如果外公的子女(即外孙的父母)先于外公去世,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本应继承的份额。这种情况下,外孙实际上是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间接获得了外公的遗产。
三、遗嘱继承情况
如果外公生前立有遗嘱,并明确指定了外孙为遗产的继承人或部分继承人,那么外孙将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即使外孙在法定继承中不享有继承权,但只要遗嘱中有明确规定,他仍有权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