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符合社会道德,这算是欺骗女方的感情。
喜欢同性不是你的错也没什么事,但不能影响到他人,在结婚前应当将这件事告诉女方
如果女方能够接受,那就没关系,你这都没有和女方说明情况,这应该属于骗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可以参考一下
你找的老公是一个同性恋 他不是专一的去爱你,你应该回她。为了咱们的夫妻情感,必须让他断绝与男友的特殊关系,不能影响你们的夫妻感情,这样以后才能幸福快乐。
两个选择,如果不能接受老公是同性恋,那就离婚,如果觉得离婚代价太大,远大于忍受老公是同性恋,那就当不知道
爱要真诚,不能分享,不论那“友”是男是女都是不能接受的。虽然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但这门亲得毁。
虽然这个问题有点模棱两可,但是我还是要回答你这个一点都不符合逻辑和道德的,你还和你这个男朋友有啥,然的结不结婚都无所谓了?最好别接结了也不会过的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