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生 寝 室 规 定
一、本寝室每位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关于住校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按时起床、就寝,按时上自习。
二、进入寝室后不得高声喧哗,晚间说话时间不得超过10:30分,熄灯后不点蜡烛,不准听MP3等,保持室内安静。早晨离开寝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傍晚放学以前回寝室,晚上就寝前要洗脸洗脚,不将有浓厚异味的物品带入寝室,注意保持运动鞋的卫生,未经班主任老师允许,不能自行调换寝室和床位,以免影响值日老师清点人数和检查。
三、每天坚持上、下午两次打扫寝室卫生,个人床铺与各种物品要按班主任规定卫生标准整理,保持洁净整齐,摆放有序。
四、瓜壳废物要丢入垃圾箱内,不把饭菜端入寝室,不得堵塞下水道,损坏或者有意丢弃碗盆等按2倍价赔偿。
五、住宿人员应按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卫生,要求室内和走廊地面干净,四壁天棚窗户无蜘蛛网。每天按时倒垃圾,认真履行住校生卫生职责。
六、住宿人员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自觉搞好寝室文明建设和室内布置,不得在一起议论他人,不赌博、不打架、不偷窃等,做到文明休息,文明住宿。
七、住宿人员应互相关心,互相照应,互相帮助,遇到矛盾时要相互宽容,冷静对待,服从室长安排和调解,有事或突发纠纷,出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班主任或者学校值日教师报告。
八、住宿人员要注意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擅自留宿室外人员,不乱窜别人寝室,不追逐打闹,上下床铺时要小心,防止摔伤,要爱护公、私财物,不占小便宜。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工作。
九、自觉接受值日教师、夜晚巡查老师的管理,有一次违反学校规定或者约定的自动回家不得在校住宿,离开寝室,夜晚不准来上自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