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现在看来你兄弟应该是以交通肇事罪被逮捕。没经过法院宣判,判决未生效看守所是不会让家人见的。
只有律师才能让见他。不知道逮捕通知书是什么时候下达的,根据你提供的时间,大约已经到了法院,没到法院也应该到了检察院了。只能委托律师,由律师去会见,了解罪名,阅卷。
要看人可以委托律师去见。
向公安机关了解此案到了哪个程序,如果已经到了法院开庭,应该不久就会宣判的。
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委托律师会见。
你兄弟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委托律师会见,看处在哪个阶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