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婚无子女不能要求赔偿,无子女不属于法定离婚损害赔偿。生育权是公民可以自由控制的权利。没有人能强迫生育或剥夺自由生育的权利。生孩子既不是法律义务,也不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义务。因此,没有孩子不能作为赔偿请求权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