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国与周王之间是上下级的关系,诸侯是由周王分封的,诸侯要听令于周王。
周朝时,实行分封制,即“封邦建国,以屏宗周”,周天子为“天下共主”。
西周分封制下,土地和劳动者名义上都归周王所有,下一级须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服力役、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实际的制度运行过程中,各级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有世袭的行政统治权和经济剥削权;和王畿一样,封国、封邑可设官治理,建筑都城,并拥有军队,俨然又一小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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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的意义
1、它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
2、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
3、分封制促进了诸侯国社会历史的迅速发展,统一的奴隶制度在各诸侯国得以建立和发展,使奴隶制经济有了繁荣的基础。
4、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分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周分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