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牵涉到你这个事故是怎样发生的,是否明显的是你的责任。
虽然新的道路交通法(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特别对交通逃逸作出规定。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有这样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所以你这个事故一般也就是次责,最多承担同等责任。夏利车的损失如何?你的损失又怎样,这些都关乎于今后的赔偿。
你可以将这个情况向上一级督查反映----找不到就一直不给这个说法绝对是不妥的。
两车相撞,对方司机逃跑了,交警还要你压5000元干什么?是不是司机逃跑了,车里的乘客受伤治疗需要钱呢?如果是,建议你不要给。
1、司机弃车逃跑也是交通肇事逃逸,至少应付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因为两车还在现场,交警有判断事故责任的一定条件。
2、在没有确定你方负有事故责任,负有多少责任之前,交警要求你方负责经济赔偿是不合理的,也没有法律依据。
3、双方车辆应该是购买了交强险的,而交强险是无责任也要赔偿的,交警应通知保险公司从交强险中提取赔偿款用于伤者的治疗费用。
这个钱收的的确有问题,你可以向高一级别的部分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