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会议在日本名古屋召开,通过承认中国奥委会为全国性奥委会、恢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决议。11月26日,国际奥委会于洛桑宣布,经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通讯表决,批准执委会名古屋会议有关中国代表权的决议。中国奥委会是中国全国性组织,中国台湾地区以中国台北奥委会名称,使用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新旗、歌、徽参加奥林匹克活动。
1979年 10月25日,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会议在日本名古屋召开,通过承认中国奥委会为全国性奥委会、恢复中国在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的决议。1 1月26日,国际奥委会于洛桑宣布,经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通讯表决,批准执委会名古屋会议有关中国代表权的决议。中国奥委会是中国全国性组织,中国台湾地区以中国台北奥委会名称,使用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新旗、歌、徽参加奥林匹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