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1、如果联名信内容涉及你或其他人的隐私等,公布于众则可能涉嫌侵犯隐私权。
2、如果联名信内容不涉及隐私等事项,公布于众只能算不妥,不合理,侵权可能够不上。
侵权?
你是想说那个部门侵犯了你们的上访 发言自由?
该部门如果重视了你们的信件 才会将信件公布的吧?
还是说你们担心他们打击报复? 应该不会吧 政府部门如果这样的话会到大霉的哦~~~
假如你们的意见没有被重视 那么你可以继续向上面反映的。。
至于侵权 应该不算是 隐私权暂时没有上访信件这个说法
不好定性,有关机关公布于众的目的是什么?公布后是否对你们造成了什么影响?你们举报的是什么?很多要确定的东西。。所以不好定性。而且此事不属于侵权,要是行政机关是行政案件,凭目前的情况,就是这样
如果你们是举报人,那么你们的个人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你们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