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哈.当时我差不多11.12岁时.因为父亲去世了.当时父亲走得很急.姑妈就把我和我父亲住的房子变卖了.那个房子是爷爷的.我姑妈自己有套房子.因为父亲去世之后 我就没有亲人了.父母从小离异.母亲从来没管过我.我也不知道母亲在哪里.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没有联系.所以这几年以来都是姑妈养的我.住在姑妈家.姑妈现在膝下也无儿女.她一直有个老伴.差不多交往了7.8年了.他的老伴有个孩子.但是姑妈跟他的老伴没有结婚.那姑妈这房子的继承人是谁呢?还有就是我爷爷的房子.是不是我父亲去世了.就是姑妈继承?我有没有份?
2026年09月28日 10:3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首先希望你节哀顺变!
你姑妈的房子的继承人为你。
你爷爷的房子,应该这样划分的,首先在你父亲在世的时候,你父亲和姑妈各得百分之五十,现在很不幸你的父亲已经去世,那么你父亲的部分将由你百分百继承。也就是你也有百分之五十。但是你是未成年人,你姑姑作为你的监护人,她有权帮你处理房子。但是你有权要求售卖房子得到一半收益。
最后,你姑姑在你最需要亲人的时候,她照顾了你,让我们很感动,在此祝福你们日子越来越好!
都是一家人,万事好商量!

网友(2):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