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蛤蟆是国家保护动物吗?

2026年09月24日 12:3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癞蛤蟆是国家保护动物

癞蛤蟆是国家保护动物,癞蛤蟆一般指中华蟾蜍,因其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所以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瘌蛤蟆不得私自捕捉。

癞蛤蟆的生活习性:

喜隐蔽于泥穴、潮湿石下、草丛内、水沟边。皮肤易失水分,故白天多潜伏隐蔽,夜晚及黄昏出来活动。成年蟾蜍多集群在水底泥沙内或陆地潮湿土壤下越冬。

停止进食,以体内贮布在肝糖来维持最低的新陈代谢,到翌年气温回升到10~20℃时,才结束冬眠。夜间捕食、活动,以甲虫,蛾类,蜗牛,蝇蛆等为食。人工饲养繁殖比其他蛙类容易。

网友(2):

癞蛤蟆学名蟾蜍,
癞蛤蟆是国家保护动物
癞蛤蟆
学名蟾蜍。
而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并且,蟾蜍有很高的药用价值。蟾蜍是一种药用价值很高的动物,全身都是宝。
内江一男子因捕捉44只癞蛤蟆被抓获。因触犯相关法律,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私自捕捉1只就违法,20只以上构成犯罪,50只以上属重大刑事案件。
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600多种。这些动物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进入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同样受法律保护。
对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我国有法律明确规定,私自捕捉1只就属于违法行为,捕捉20只以上就构成犯罪行为,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蟾蜍,也叫蛤蟆há ma(蟆单独读má)。两栖动物,体表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俗称癞蛤蟆、癞猴子、癞刺、癞疙宝。在我国分为中华大蟾蜍和黑眶蟾蜍两种。从它们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则是我国紧缺的药材。蟾蜍水陆两栖,皮肤布满小孔具有渗透性,外加它们从出生就没有羊膜和壳等结构的保护,致使它们对环境的敏感性要高于其他类群,两栖动物被认为是检测环境变化的风向标。

网友(3):

是 国家三级保护动物 学名“中华蟾蜍”

网友(4):

癞蛤蟆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捕捉的话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癞蛤蟆,这种生活中常见的动物大家并不陌生,但对于抓癞蛤蟆犯法这件事,很多人却不知道。近日,两名妇女罗某和李某就因捕捉一定数量的癞蛤蟆,被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案情回顾

2020年5月24日6时许,公安民警在江阳区况场镇保林村巡逻时,发现村民罗某背篼内装有癞蛤蟆共计95只;当天9时许,民警在该村又发现村民李某丈夫张某背篼内装有癞蛤蟆共计131只。经鉴定,他们捕捉的癞蛤蟆为中华蟾蜍,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民警调查获悉,罗某和张某背篼内的癞蛤蟆均是在农田内捕捉,而张某背篼内的癞蛤蟆系妻子李某所捕捉,他们捕捉癞蛤蟆是为了卖钱。据当地村民介绍,卖癞蛤蟆很赚钱,每年都有人来此捕捉,在夏季雨季一个月可卖上万元,但对于抓癞蛤蟆违法这件事,大部分人并不清楚。

2020年9月,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对罗某、李某提起公诉。江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李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但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