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最低工资问题

我是应届毕业大学生 85年北京市户口 非农 北京市最低工资 640 我岗位工资1100-绩效110-四险一金400.7=589.3 问题是 工资条岗位工资1100 车补150 四险一金400.7 税后工资739.3请问 车补 饭补 手机费补助(主要我工资条里有个车补??) 是否应该算在税后工资里?是因企业自身规定 所不同 还是如何?我工资 且前几个月 不给我一分钱 只有饭补220 且不是钱 而是张卡 卡内钱是财务处存划 我不用那卡 钱也不是我的 车补 手机都没有 当时我每月搭500多 等于我搭了2000多(当时2月份来到公司 我尚未毕业 6月毕业)后来 每月给我600元 但没有车补手机补后来7月转正 工资如此...麻烦 劳动保障局的同志 给我分析下 谢谢
2026年09月25日 15:08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首先声明,我不是劳动局的,但是我是本单位的人事部财务.就你的情况看,岗位工资、车补、绩效等统称为你的“应得工资”,如你所知,所有的单位都必须要给员工上各种保险,也就是你所说的“四险一金”,所以,用“应得工资”减去“四险一金”,就是你的实发工资。90%的单位都是这种计算方式,因此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由于你是未毕业就上班了,你的单位扣除了你在未毕业前的几个月工资,这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即使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只要有劳动事实存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规定发放工资。建议你与单位友好协商,妥善解决问题。 祝你好运!!!

网友(2):

北京市最低工资由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网友(3):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人民团体人事处,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业: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3.47元、每月不低于58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3.82元、每月不低于64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3元/小时提高到7.9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5元/小时提高到18元/小时。

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三、上述各项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4):

又学到了一阵子。

网友(5):

1.最低工资中不包含员工应缴纳的社保金额;
2.拿到手里不到800,那么要看为什么不到了,如果是扣社保了,那就是没达到标准,否则,如果是吃到扣钱了,那不算没达标;
3.社保的钱应该扣,但是只扣个人承担的部分;
4.企业在给你上社保的时候需要给你办理社保卡的,这个卡就像银行卡,你可以查看里面的明晰;
最近不好混,有个工作你就先干着。但是请注意自己多学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