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有什么区别

2026年09月27日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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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其职责的担当者是监护人。监护人可依法律规定产生。
一、监护制度是什么
监护制度一般指的是,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制度。监护人要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监护权,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必须有诉讼代理人吗
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但是,无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想推诿代理人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应当注意的是,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但是,无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诉讼,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想推诿代理人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应当注意的是,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