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平等权、政治自由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公民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的一般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1款的 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具有国籍是确定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