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可以不还吗?

家里宅基地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我父亲的债还不了,法院可以拿我的债基地抵债吗?办房产证是以我的名义办的上面没写我爸爸的名字,算继承父亲的财产吗?
2026年09月16日 14:40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不还,不过有条件的。
  1、如果父亲尚健在,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父亲的债由父亲自己偿还。
  2、如果父亲去世,《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网友(2):

父债子偿是民间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父亲和子女是各自独立的法律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对方的债务。这种情况不属于继承,要你父亲去世,才发生继承。法院如果执行该房产,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是你个人的财产,不能作为你父亲的财产来执行。如满意,请采纳。

网友(3):

不可以。宅基地不具商品房性质,不可买卖。
不算。

网友(4):

网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