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是记录营运车辆审验情况和对经营者奖惩的主要凭证。
道路运输证是证明营运车辆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在有效期内全国通行。
道路运输证中营运证的主证和副页必须齐全,编号必须相同,骑缝章必须相合。
另外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营运证,并且道路运输证未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规定年审,或三年一次换发的,均视为无效道路运输证。
扩展资料:
道路运输证使用规范:
1、查验证件。
如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保险手续和身份证等。
发放证件。
运政人员将营运证和运管费缴讫证合并为道路运输证,发放给经营者。
2、车辆运输违章需要扣证待后处理的,扣下主证,在副页背面填写待理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日),加盖检查部门印章后,交驾驶员凭副页《待理证》继续运行。
处理以后,发还主证,副页夹入主证。
3、外籍车辆如运输违章,需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处理的,扣下主证,将《待理证》交经营者继续运行,同时填发“违章通知书”,连同主证一并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
车籍所在地对违章者进行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反馈于违章发现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
4、如因年审留证,在“待理事由”栏盖“年审留证”字样,即可通行。
无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章的副页,不起待理作用,不得单独使用。
“营业执照号”栏内为证实是否经工商登记而填写,不需加盖工商部门印鉴,也不作为路检路查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