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岳母从小收养了两个女孩,现在都已结婚生子了,我们家属于小女儿,一年前岳父也去世了,只剩下七十多岁的岳母,现在就只有我们家在照顾老人,现在老人做手术还在医院。就在两年前大女儿和岳母发生点口角,大女儿就和女婿对老人辱骂,女婿还把老人家里的桌椅给打杂了,还不停的辱骂岳母,至今都没上门,不去管老人,据老人说,之前还借给他们家两万块钱,当时说他们家困难先借给她,也没有字据,至今也没还。诉求,现在还能要回来吗?这养女有照顾赡养老人的义务吗,老人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岳母从小收养了两个女孩,现在都已结婚生子了,我们家属于小女儿,一年前岳父也去世了,只剩下七十多岁的岳母,现在就只有我们家在照顾老人,现在老人做手术还在医院。就在两年前大女儿和岳母发生点口角,大女儿就和女婿对老人辱骂,女婿还把老人家里的桌椅给打杂了,还不停的辱骂岳母,至今都没上门,不去管老人,据老人说,之前还借给他们家两万块钱,当时说他们家困难先借给她,也没有字据,至今也没还。诉求,现在还能要回来吗?这养女有照顾赡养老人的义务吗,老人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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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3.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