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跟娱乐部门签合同, 夜场KTV 他们是甲方, 我是乙方。 聘用我做业务经理。 要求是每天必须保证我这个组里有5个以上的服务员上班,并且每月业绩不得低于三万。 问题关键是 我朋友他一个服务员也找不来。但是他应经跟这家KTV签了协议,签完协议还接收了这家公司一万元的 赞助费。协议里有体现 协议里的条款他一条也做不到,协议上写明确写着 违反以上条款,将会受到法律责任。 我想请问下 构成犯罪吗?会是什么结果?
如果你跟公司没有关系,那责任很可能你跟公司连带
需要具体看合同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