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监定无血缘关系如何解除户口关系

非婚生子女监定无血缘关系如何解除户口关系
2026年09月10日 05:3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看户籍登记或者其他官方文件的记载进行证明,如果没有官方文件记载,则按以下方法:

“妻子的丈夫是孩子的父亲”,这是一个自古以来的法律推定。只要妇女在与她的丈夫婚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后一定期间内(可根据常识判断,一般8、9个月)所分娩的子女,法律皆推定为该丈夫的子女。

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事实(婚姻存在时间、分娩时间),法官都直接认定存在父子关系。除非当事人提出确切反证。这是婚生子女的情况。

对于非婚生子女,法律上的证明比较麻烦。我们国家没有系统“亲子认领”制度,通常实践中都以医学鉴定为准。

对于父亲承认父子关系的文书、与儿子合影的录象、照片等等这些证据,老实说,只有很微弱的辅助证明的作用。因为亲子关系是身份关系,身份关系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实,即使双方没有异议,法官也会要求举出确切证据(通常需要鉴定),而不会直接予以认定。

网友(2):

1,协商
2,最好就是两个商量处理
3,或者就直接到民政局办理
4,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