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了,想跟父母分户口自己一个户口,房子也有,去派出所都拿什么证件?

2026年09月29日 04:36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公民若有自己的房子(非原户口的房产证)时候,若需要办理分户是可以带上以下资料到本人房子所属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准迁证以后,再办理户口迁移:
1,本人户口簿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所对应的房产证原件
4,需要入户的新房产证原件
5,若有小孩需要随迁的,还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证明,相关的社区出具婚育证明前往办理(具体以新户籍所在地要求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网友(2):

拿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分户申请书,村民委员会证明等,到派出所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