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看看这证据在二审时有证明力吗?

关于房产在一审时对方说出资15000元和若干建筑材料,15000元我认可,若干建筑材料我不认可,双方都没有证据,最终法院判为共同共有,我主张的是按份共有。法院说我证据不充分。 现在我想上诉,我找当时建房的工头给我出了证明,建房时建筑材料都是我出的,请问这证明在二审时有证明力吗?对方不承认怎么办?那怎么办呢?难道只能为共同共有了吗?按照当时建房时出资比例,不能证明为按份共有吗?请问我还需要什么证明才有证明力呢? 我的主要问题是怎么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
2026年09月28日 02:0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我认为你们这个应该为按份共有,看一下手头证据吧,是否有建房协议?你提供的信息不全,不太好分析。另外《物权法》效力应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网友(2):

如果你要证明是按份共有的话,这个证据证明力有限。
按份共有:最好有约定,尽量排除人身关系。

《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8条的规定: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网友(3):

证据不足,应当再找其它证据或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