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办理仲裁的时效性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性期内从当事人了解或是应该了解其权益被侵犯之日起测算。
二、申请办理仲裁递交的原材料
申请人是劳动人民的,请递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详尽陈述申诉原因和规定,递交原件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给予团本)。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影印件一份。
(三)有授权委托人的,要递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标明委托授权。授权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递交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四)被申请人工商登记备案材料(机读材料或被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一份。
(五)附证据清单(参照《举证通知书》),直接证据中一般应包含证实存有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牌、工号牌、工卡、工资条(单)、入职登记表(申请表)、保证金收条、社保缴费明细、临时居住证、考勤表、奖罚通告、消除(停止)劳务关系的通告(证实)等。当事人应出示直接证据原件一套,并依照被申请人数给予团本。
三、备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办理之日起五日内,觉得合乎受理标准的,理应受理,并通告申请人;觉得不符受理标准的,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以受理,并详细说明原因。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以受理或是贷款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能够 就该劳动争议事宜向人民法院提到起诉。
四、立案侦查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办理后,理应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报告团本送到被申请人。
五、庭前协商
仲裁庭在作出裁定前,理应优先协商。协商协商一致的,仲裁庭理应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理应注明仲裁要求和当事人协议书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字,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图章,送到彼此当事人。调解书经彼此当事人查收后,产生法律认可。
协商不了或是调解书送到前,一方当事人悔约的,仲裁庭理应立即作出裁定。
需要先提出申请的,这个时间是在一年左右,然后再提交个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企业的营业执照,最后就可以在法律当中备案,没有办法协商的话,就需要开庭,如果能够协商的话,就需要作出调解书。
流程是特别严谨的,需要进行各种程序处理,之后要进行申请,然后提交各种资料,最后等待审核通过。
劳动者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然后仲裁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调查。并且公布仲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