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评作品必须是在一定期限内在国内拍摄制作的反映我国各民族民俗事象的作品专集;2、参加评选的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生活气息浓郁,民族特色鲜明,艺术风格突出,能够代表我国民俗影像界的最高水平;3、申报参评作品必须是个人或集体拍摄、制作的民俗影像作品;4、每位参评者只能申报作品一部(集),需报送一式五份光盘(DVD);5、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参评作品申报表,与作品同时上报;6、同意参评作品在评审地电视台播放,以收集收视观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