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公司赔偿后秋后算账。

上班期间领导叫我外出办事,路过无红绿灯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三无摩托车,也没有戴头盔,车上两名乘客一死一伤,当时是我先撞上对方车辆右侧后再刹车,事后公司赔付了40万。抢救期间我亲属垫付了三万余元,公司拿走单据后和我说这三万块就当是我的应付责任的赔偿款,交通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假设责任是我四对方六。我是次责公司还能追究我赔偿吗?我已被公司开除。请求各位律师哥哥姐姐帮帮忙,可以追加悬赏。因为死者是50余岁,农村户口无业人员,保险公司说最多只能赔付20万左右,这种情况下假设我是四层责任对方六层责任,公司是否能追责于我?另外我是劳务公司派遣去国企的,现在是国企假借租车公司名义赔偿,我若被追责是否起诉我的劳务公司?还是直接追究个人?
2026年09月23日 18:56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 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用人单位无权谈赔偿。

  2.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你是在执行公务中致受害人死亡的,其民事损失应由用人单位赔偿。

  3. 如果责任认定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你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4. 用人单位赔偿后,可以在责任范围内追究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