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登记法。
在用补充登记法更正错账时,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应借、应贷会计科目与原错误记账凭证相同的会计凭证,在“摘要”栏中写明“补记少记金额”以及原错误记账凭证的号数和日期,并据以登记入账,以补充登记少记的金额。
会计核算中,用补记金额以更正原错误账簿记录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由于记账凭证所列金额小于应记金额(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正确)而引起的账簿记录错误。
例如:
某工厂购入一批原材料,实际花费了30000元。但登记时错写成了3000元,就可用补充登记法进行改正。
在记账或结账后,经核对发现记账凭证中使用的会计科目,应借,应贷方向没有错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并已据此登记入账,造成帐薄记录相应出错,对这种类型的错误,可使用补充登记法。
核对时发现记账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小于经济业务的实际金额,并已在相应的帐薄中记载下来,此时可按照少记的金额,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应借应贷方向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补充某年某月某号凭证少记金额”,依此凭证过入相应的帐薄中,在帐薄的“摘要”栏注明“补充某年某月某日少记金额”
4. 会计人员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650 元错记为560 元,并且已登记入账,月末结账 时发现此笔错账,更正时应采用的便捷方法是( C )。 A.划线更正法 B.红字更正法 C.补充登记法 D.核对账目的方
补充登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