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工厂两个月,要辞职回家结婚,工厂主管说不到三个月不给辞职。

我现在进了一家鞋厂上班两个月了,女朋友怀孕4个月了,家里要求回家结婚,我去辞职,工厂主管不给辞职,说不到三个月不可以辞职,没有劳动合同,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嘛?
2026年09月24日 18:25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果工厂没有证据证明你不是在试用期,则你可以依法按照试用期程序来辞职。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工厂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工厂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工厂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工厂办理辞职的手续,工厂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工厂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2):

1、没签劳动合同,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网友(3):

没有劳动合同.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不给工资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