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达打死郑屠后,若他不跑,他会被判死刑吗?

2026年09月28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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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一场精心设计的斗殴,大智慧的鲁智深选好了时间地点,设定了双方身份,找准了出手时机,即使是蓄意谋杀,也会变成正当防卫。

鲁提辖在三拳打死镇关西后,并没有选择投案自首,而是卷起细软扬长而去,这就令人十分费解了:无需逃跑而最终逃跑,鲁提辖真是被吓糊涂了吗?

细看水浒原著,我们就会发现,鲁智深根本就没有害怕,经过一夜的精心策划,他打死镇关西属于正当防卫,至于他为何不打官司而开溜,原因无外乎三个,至于是哪个原因促使他拔腿开溜,咱们根据原著慢慢参详。



提辖鲁达后来得名智深,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大智慧者智真长老一眼就看出鲁达粗豪的外表下,是一颗常人难以企及的灵慧之心。

我们细看原著,就会发现鲁达在动手前夜没有睡觉,并没有被气晕,而是在精心谋划第二天的行动。

首先鲁达选择的动手地方,并不是镇关西郑屠的家中。如果找上门去,当着大老婆的面,把郑屠痛打一顿,震慑作用应该更强。但是在古代,私闯民宅是重罪,即使鲁达鲁提辖是执法人员,没有官府公文,也是不能随便闯进百姓家中的。当然,这里有一个前提,是鲁达秉公执法,不肯仗势欺人。

一向遵纪守法的鲁达选择在郑屠的肉店动手,就等于是在商业经营场所,也就是公共场合斗殴,成功避免了“私闯民宅”。




在郑屠的肉店,鲁达的身份不是提辖官人,而是主顾消费者,跟老板郑屠的身份是对等的,甚至还可能属于“弱势群体”。而且鲁达激怒郑屠,就是要造成“店大欺客”的表象——一场消费纠纷,我让他剁寸金软骨,他不肯剁,还出口不逊。

鲁达明智地选择了动手地点,而毫无法律观念的郑屠无疑是中了鲁达圈套:“那一把无明业火焰腾腾的按纳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鲁提辖早拔步在当街上。”

鲁达之所以选择在街头开打,就是想让街坊四邻作证:这可是郑屠手持凶器,率先向顾客动手,这是要当街行凶,那就怪不得我行使无限自卫权了。

即使后来成了鲁智深,鲁提辖也不是十分喜欢杀人,他的混铁禅杖实际是一根大棍子,既没有铲子也没有月牙,无尖无刃,经常是一棍子把人撂倒,不重伤,不流血。在跟郑屠打架的时候,也只是想惩治一下,根本就没想取他性命,所以“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在当街上。”



从痛打镇关西的招式上,我们就能看出鲁提辖练的就是军中杀人技,肌肉记忆让他本能地奔着对方要害之处下手:先闷鼻子再封眼,最后一拳要了命。

本无杀心的鲁提辖,面对郑屠手中能要人性命的剔骨尖刀,条件反射般地激发了战斗本能,直到郑屠“口里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动弹不得,面皮渐渐的变了。”

冷静下来的鲁达才知道自己下手有点重了,这个杀猪的不像西夏人那么抗揍。

失手杀人的鲁提辖“回到下处,急急卷了些衣服、盘缠、细软、银两,但是旧衣粗重,都弃了。提了一条齐眉短棒,奔出南门,一道烟走了。”

鲁达之所以“一道烟走了”,还真不是怕没人给他送饭,以他的人品,不会缺少朋友,军中战友也不会不讲义气,连饭都不给他送。而且按照鲁达的精心策划,他打死镇关西,顶多算个防卫过当,根本就不会去吃牢饭,自然也就不需要走。



鲁达之所以选择出走,原因无外乎三个:第一,心怀愧疚,作为渭州兵马提辖,鲁达知道郑屠罪不至死,而自己也没想取他性命:“俺只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作为渭州司法的维护者,鲁达一定十分愧疚。如果换做宋江雷横之流,肯定会想办法为自己开脱,而且按照当时的人证物证,鲁达完全可以说自己是自卫反杀,根本就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但是鲁达的良心不允许他这么做,他不想给那个倒霉的死鬼头上再泼脏水,就只能一走了之。

第二,不肯与苦主对簿公堂,也无颜面见老种经略相公。作为水浒第一英雄,梁山第一好汉,鲁达有自己的自尊和骄傲。一个堂堂的兵马提辖,又怎么会在地方公堂之上,跟几个孤儿寡母唇枪舌剑?见了渭州知府,我这个兵马提辖是跪还是不跪?

网友(2):

会。那时候的官员贪污腐败很严重,社会礼法对杀人罪也很严格,而且鲁达又有前科,是官府捉拿的重点对象,如果他不跑,必死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