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有受害人口供和伤情鉴定和证人书面证言和录音,可以定对方的罪吗?

2026年09月19日 08:03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依我之见:由于书面证言和录音不是法定的证据形式,能否定罪需要结合案情判断。

具体理由:

假如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则本案证据有伤情鉴定、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不管有无证人证言,由于证据指向一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可以定罪。

假如犯罪嫌疑人否认犯罪,则本案证据有伤情鉴定、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然而,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被害人陈述相互矛盾,则需要排除合理怀疑。也即,需要其他证据来证实谁说的是实话。本案中,虽然有书面证言和录音,但是这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形式,如果证人作证是犯罪嫌疑人伤人,单出具书面证言和录音不行,需要到公安机关作证,形成证人证言才能够作为刑事证据使用,或者开庭时直接到法庭作证,本案才能定罪。

希望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补充。谢谢!

网友(2):

刑事定罪一般比较严格,只有证据充足,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才能定对方的罪。

网友(3):

如果你说的是属实的话,那么100%可以给他定罪的

网友(4):

能不能定罪要看证据链是否完整,取得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