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就是其他应付款的意思,代表应付未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的余额在贷方,调整到其他应付款贷方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应收款—某某明细,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明细。
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
某公司对备用金采取定额预付制。本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5日,设立管理部门定额备用金,由李红负责管理。管理部门的定额备用金核定定额为300元,财务科开出现金支票。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李红)300
贷:银行存款300
(2)16日,李红交来普通发票120元,报销管理部门购买办公用品的支出,财务科以现金补足该定额备用金。
借:管理费用120
贷:库存现金120
(3)22日,经批准减少管理部门定额备用金的核定定额100元,李红将100元交回财务科。
借:库存现金1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李红)100
(4)30日,由于机构变动,经批准撤销管理部门定额备用金,李红交回购买办公用品支出的普通发票30元及现金170元。
借:管理费用 30
库存现金17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李红)200
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表示已经收回相应的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扩展资料: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