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林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是集体分给农户经营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土地、林地不是私有财产,不能继承。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