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朋友知道关于包头人在鄂尔多斯办驾驶证被注销的这件事?
由于今年年初包头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后来办公厅调查后,说是司机是包头人,但是驾驶证是鄂尔多斯户籍,发现档案中很多都是不合格的,所以去年元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内,凡是包头人在鄂尔多斯办的证全部要从新考试,到今年10月31日之前不回来考试的要注销驾驶证,我就是其中之一,但由于我的工作原因比较繁忙,同时也不在包头,离包头很远,就没有回来报名和考试,但现在也不知道我的驾驶证到底能不能用,因为我听说,只要不是在包头用就可以不参加考试,有哪位兄弟知道情况或者告诉我怎么能查到?但不要太复杂但方法,因为我在南京,回去不方便。“公安厅”打成“办公厅”了,更正一下。下面是我曾经查到的新闻: 记者昨日从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针对包头市人在鄂尔多斯市不按照规定办理驾驶证的严重现象,根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要求,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公告:凡是持有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鄂尔多斯市签发的驾驶证的包头市人员要在包头市重新参加考试,2006年6月30日前不预约参加考试者,一律注销其驾驶证。今年2月3日,包头市人齐鑫驾驶一辆小轿车在110国道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与一辆大卡车相撞,齐鑫与小轿车内的6个人全部死亡。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在调查此事时发现,齐鑫的驾驶证于2005年12月20日领于鄂尔多斯市,其考试档案中没有学员齐鑫的签名,只有考试员的签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人员还发现,仅2005年1年,包头市人在鄂尔多斯市办理驾驶证的就有8000人,普遍存在学员自己不签名考试员代签的情况。遵照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的指示精神,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凡是持有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鄂尔多斯市签发的驾驶证的包头市人员重考,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仍然不合格者,他们将报请上级注销其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