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地址:红桥区大丰东马路37号(红桥区南运河北路与大丰东马路交口处,西站小学旁)。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扩展资料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办理。
温馨提示:
1、身份证遗失,会导致有些人利用你的身份证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2、些地方的派出所不会要求让你挂失,挂失是个人做法。
3、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参考资料来源:北方网--天津市各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
参考资料来源: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身份证办理
如果是红桥区户口,需要本人带户口簿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请办理;如果是非红桥区户口,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或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如果是红桥区户口,需要本人带户口本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如果是非红桥区户口,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本或居住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
可以在就近的派出所,也可以到其它任何派出所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