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肇事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对方撞到停放在路边的车没有打电话报警也没有与爱害车主联系,逃脱以逃避责任,系逃逸。
真服了你,这不算逃逸怎样才算?
算。。。。。。。